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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障项目持续稳定发展,提升资产价值,加速项目招商进度并整体形成统一运营管理,拟与有资质、有实力的运营服务商合作,将郴州市百福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名下6宗大型资产的租赁、招商、运营权等工作职能由运营服务商实施,现进行公开招标,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郴州市百福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三资盘活商管(招商运营)项目
二、招商代理编号:DSYG-CZCG-2025-005
三、项目概况
为保障项目持续稳定发展,提升资产价值,加速项目招商进度并整体形成统一运营管理,郴州市百福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将名下6宗大型资产:华泰海洋摩尔城、北湖区游客集散中心、陆港国际总部经济大楼、百福大厦、北湖区社会福利中心、南岭绿色防治中心(详见招商运营任务考核表),现以公开招标人式对上述物业的租赁、招商、运营权面向社会招选有实力的合作运营服务商,中标人在授权范围内代表招标人开展项目策划、推广、招商及运营管理活动。
四、招商运营要求
根据各项目不同类型资产,形成与特色的商业、办公、酒店及商务配套于一体的综合性楼宇(商业),具体招商思路根据中标人提供招商运营策划思路并经招标人认可。
(一)服务期限:服务周期4年(招商期36个月,运营管理期12个月,结合实际情况确定是否需延续招商;招商运营任务目标按单个项目独立核算(以签订正式租赁合同并按租赁合同的要求缴纳相应租金为准),如中标人未如期完成招商任务,则顺延一年招商期,运营期相应顺延;如中标人提前完成招商任务,则提前进入一年运营期,但不论招商期是否顺延,均应按照约定的招商运营部分考核办法对中标人予以考核。
(二)招商任务:
1、第一阶段:招商筹备期任务
2、第二阶段:招商运营期任务
3、招商运营服务内容
(1)招商运营范围为北湖区游客集散中心、陆港总部经济大楼、百福大厦;招商代理范围为华泰海洋摩尔城、北湖区社会福利中心。
(2)在招标人认可的前提下,中标人负责招商运营方案的策划及执行,含策略建议、实施细则、资源导入、整体包装、推广思路、推广节奏等;
(3)负责协助招标人建立项目招商的体系,确定招商方向,完成招商工作;
(4)根据招标人年度任务目标节点,合理建议开业前期招商方向并负责具体招商执行,负责开业筹备相关工作等;
(5)中标人在招商筹备期内提交项目招商计划书,具体内容包括招商计划、招商流程等。待招标人批准后,正式开展招商工作。
(6)负责项目的日常运营管理服务、运营筹备、运营管理制度编制、开业筹备、资产交付、商户管理、租赁管理、市场推广等。
(7)负责开展多种业务创收,包括:停车场收入、广告位收入、场地出租收入及多种经营点收入。
(8)运营阶段工作内容
(三)招商运营费用的计算、支付、考核
招商运营费用由招商佣金和运营管理费组成,所有费用中标人均需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6%。其中招商佣金包括但不限于第一阶段招商筹备期服务费用、中标人招商过程人员工资、奖金、渠道费用、开办费、宣传推广费、保险费、相关单位合作费用等。
(四)招商运营部分考核办法
1.考核目标任务详见合同,如有调整,以书面确定的年度任务为准。
2.考核以年度为单位,由招标人对中标人进行考核。
3.招商阶段,年底根据中标人提交的招商详单,双方逐一核实,中标人如按时完成本年度招商任务,中标人未完成本年度招商任务的,招标人有权扣留留作考核的30%招商佣金暂不予支付。
4.招商阶段,如连续两年未完成招商任务,则自动解除本合同,扣留的招商佣金不再支付。
5.北湖区游客集散中心、陆港总部经济大楼、百福大厦这三个项目的前三年为招商期,第四年为运营期,如中标人未能在前三年的约定期限内完成招商总任务目标,则顺延继续招商,以上三个项目必须完成招商总任务目标,经年度考核和双方签字确认后方能进入运营期;如中标人提前完成招商任务,则下年度为运营期,运营期不论提前还是推迟,均为一年。
6.运营阶段,招标人按中标人招商取得的季实得租金收入的12%的70%支付给中标人运营管理费,扣留30%纳入年度考核。考核标准以中标人招商年收租率95%作为年度考核标准,年底考核如达到中标人招商年收租率95%的100%,扣留的30%运营管理费在招标人收到中标人发票后15个工作日内进行支付,如未完成,扣留的30%运营管理费不再支付。
7.在招商运营期内,如出现商户签订商铺租赁合同在租期内退租的情况,中标人应无偿补充招商,招标人不再重复计算支付招商佣金,如未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内成功补租,招标人有权从应支付给中标人的后续费用中扣除已支付的退租部分的佣金。如因招标人原因导致商家退租的(如租赁合同招标人违约或因行政及其他非中标人原因导致租赁合同无法履行的),中标人成功补充招商,招标人额外支付租赁合同 1 个月租金作为招商佣金。
五、合作商管公司引入条件
(一)商管公司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商业综合体管理相关资质。
(二)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以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为准)、未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时间为招商公告期内)。
(三)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记录(查询时间为招商公告期内)。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竞商。
六、招商资料获取方式
有意向的合格商管公司可于2025年3月13日至2025年3月19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由商管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持法人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商管公司资格证明材料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到郴州市南岭大道107国道住宅小区5栋201室报名并购买招商文件。招商文件售价人民币:400元,售后一概不退。
七、开标时间、开标地点
1、开标时间:2025年4月2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郴州市南岭大道107国道住宅小区3栋2单元204室。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1、本招商公告在郴州市百福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官网(https://www.czbaifu.com/)和《采购与招标网》(https://www.chinabidding.cn/)发布。在其他媒体发布的招商公告,公告内容以本招商公告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
九、疑问及质疑:
1、商管公司对招商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招商人、代理机构提出询问。招商人、代理机构将在2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潜在商管公司认为招商文件或招商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招商文件后2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商人、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十、其它规定
(一)报名或投标截止商管公司不足3家或者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商管公司不足3家的,除招商项目取消情形外,按照以下方式处理:
(1)报名或投标截止后或者经评审有效的合格商管公司只有两家,继续按照评标办法评审,按最终得分由高至低的次序排序,确定中标人。
(2)报名或投标截止后或者经评审有效的合格商管公司只有一家,经招商人谈判确认,符合要求的商管公司即为中标人。
(二)评选结果将在公告发布媒介进行公示,公示期5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确定本项目最终中选合作企业并发布中选通知书。
(三)本公告不是确定合作运营方和合作内容的最终依据,合作运营方和合作内容的最终确定由郴州市百福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根据相关法定程序依法确定。
(四)本项目招商代理服务费由中选合作企业在领取中选通知书前一次性支付。
十一、对本次招商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招商单位:郴州晟达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女士 联系电话: 13975532623
招商代理:湖南德顺阳光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郴州市南岭大道107国道住宅小区5栋201室
联系人:陈先生、王女士 联系电话:0735-8888133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6-19 17:37:47
您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联系我们
招标采购部(负责办公物资集采流程管理):XXX(基础信息维护审核)18329292322
企划运营部(负责办公物资集采流程管理):XX 18329292322
工程管理部(负责工程、服务、工程物资流程管理):XXX 18329292322